山東菏澤市一名23歲碩士研究生去年即將畢業時遇嚴重車禍,造成特重型顱腦損傷,損傷程度構成重傷二級。他先後經歷兩次開顱手術,在深切治療病房昏迷4個月才清醒,但心智如幼童,生活無法自理。肇事者竟是一名16歲少年,無證駕駛電動三輪車撞人,但因經濟困難無法支付法院判賠的逾28萬元人民幣(約33萬港元)。
事發至今已經過去約480日,傷者王斌的姊姊於周二(12日)重提事發起因、經過等詳細情況,看到弟弟如今認不出身邊親人,聽到叫喚名字也只會笑,不能回應,家人都感到痛心。出事前,王斌是長春大學碩士研究生,距離畢業僅剩半年。他去年1月與朋友在路上行走時,突然被身後一輛電動三輪車猛然撞倒,傷勢嚴重。
肇事者王某當時正讀高中一年級,屬於無證駕駛,交警部門認定其需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。事發後,警方曾以交通肇事案立案,後以王某「情節顯著輕微、危害不大,不認為是犯罪」為由,決定撤銷此案。法院一審判決,王某及其父親需要賠償。王某的父親表示,對於此事一家人很愧疚,目前家中無力賠償,但自己和孩子會堅持還債。